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钢铁老板整理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量:
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正式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通知。方案提出,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要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同时将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城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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